執子之手
Sidekick 在站中引用思存談「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並說前兩句「死生契闊,與子成說」更加有味道。當然﹐這是詩中描寫昔日對愛人的承諾和約定﹐最浪漫的一部份。很多時引用的人﹐都把這片段極度浪漫化了。
但是這首《詩經》裡《邶風》中的【擊鼓】﹐其實是一個悲涼的故事﹐描寫主角往南方征戰沙場﹐面對死亡的不歸路﹐悲嘆遙遠的距離令他不能活著回鄉﹐不能信守承諾。人家新婚時﹐還是祝福新人「白頭到老」就好﹐別引用前人的一個不能信守的諾言了。
擊鼓《詩經‧邶風》
擊鼓其鏜,踊躍用兵。
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
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Comments
你的trackback 有問題, 我改了~ :p
Posted by: sidekick | January 27, 2005 08:49 AM
于嗟洵兮,不君信兮。
:p
Posted by: sidekick | January 27, 2005 08:52 AM
Sidekick﹕引用得好﹗﹗﹗
Posted by: Stannum | January 27, 2005 08:59 AM
大抵許多"名句"都有同樣命運, 給人斷章取義, 方便挪用, 上文下理與原有脈絡就漸漸被掏空了, 變得很輕。正如我也忘了這篇詩是關於征戰者的悲歌。
Posted by: 思存 | January 28, 2005 02:44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