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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圖

港燦兄因為貼了版權不屬於他自己的插圖而被「插」﹐自省之下把所有圖片刪除﹐而且決定暫時封筆。因為此事﹐我也回想了自己貼圖的習慣﹐看看有沒有可以改善的地方。

我喜歡攝影﹐所以自己有不少不同題材﹐自己拍的圖片。為自己的文章配圖時﹐以自己的作品為首選。這些圖就完全沒有版權問題了。

至於評論文章﹐配上書本封面﹐電影劇照﹐唱片或影碟封套的圖片﹐我個人覺得是 Fair Use。而且通常會在文中加入連結至官方網頁﹐或是連至 Amazon 和 YesAsia 等的銷售網站﹐也算是對版權持有人的一種交待吧。

本站沒有轉載報章上的新聞圖片﹐也不曾轉貼明星相片等明顯有版權及商業價值的圖片。不過﹐凡事都有一些例外﹐比較「踩界」的做法﹐有下列兩種﹕

有時文章提及一些自己沒有到過的建築物或地方﹐我會用在網上「找」來的圖來配合。通常在 Google 找時﹐我會選一些流傳比較廣﹐沒有特別技巧﹐幾乎是任何人如果到那裡都能拍到的那種照片。在能夠配合文章的同時﹐希望不會令原作者的利益受損。至於註明出處﹐我以後會盡力做。不過如果在 Google 找圖時同一圖片﹐同時找到多個源頭﹐難以肯定原拍攝者是誰﹐如果想註明出處﹐應該如何做呢﹖

另一個做法﹐是找不到貼切的圖片來配時﹐將一些現成的圖片用 Photoshop 修改。如上兩星期的文章「受不了的客戶服務」的插圖般。我在網上找來的圖是橫向的﹐一幅一個人在一間辦公室內聽電話的照片﹐如果原圖照登﹐根本不能配合我的文章。我把圖裁剩一小部份﹐成為直向﹐左右翻轉來配合文章的方向﹐把人物面目模糊到變成剪影﹐再把彩色變成雙色﹐把顏色調教成紅黃色﹐代表自己的怒火。本來我覺得就算原作者看到這圖片﹐也不可能認出是他的﹐而且我也加入了非常多的 creative input﹐應該不會有問題。但看到港燦兄的自省﹐再回想到早前大家對「蛋撻」改頭換面抄文的義憤填膺﹐我的行徑﹐會不會原來和他的行為類近呢﹖如果原作者發覺他的照片被改頭換面至此﹐會不會如各 blog 友被抄文時那麼憤怒呢﹖

我越想越迷惘﹐不知各位有何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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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我提供的解決方案:

一、在圖片下面加入一句:
(c) all copyrighted materials contained within this blog belong to their respective owners.

二、在修改後的圖片的附近放上鏈結,鏈結的那頁可直接讓讀者看見原圖、以及原圖持有人之相關資料或簡介。

Stannum :

如果對相片的來源是否首發 primary source 有疑問或想自行改相再貼,用 "親愛的客戶" 的處理手法就可以了。

但我的情況涉及人像相,就算已指明相片來源,但原作者會因我對相中人會有自己的詮釋和別的網友評頭品足而引起反感,任何情況下都勿轉貼,否則很易引起誤會。

親愛的客戶﹕

放這一句沒有問題﹐但似乎有點「阿媽係女人」的感覺﹐版權當然是屬於版權持有人﹐但如果不知道誰是持有人的話﹐放這一句的作用何在呢﹖如果再加一句﹐「若版權持有人不同意轉載圖片﹐可留言予版主要求刪除。」這樣會不會好一點呢﹖

關於改圖﹐應不應該考慮原圖與改後的差距呢﹖如果真的是變了兩張完全不同的圖﹐放上原圖的連接﹐會不會帶來更多問題呢﹖例如﹐這張圖﹐如果原本是「陳大文」在他辦公室打電話的私人圖﹐與我談的內容﹕電話客戶服務完全無關。我把圖改時把「陳大文」的樣子去掉﹐只留人打電話的輪廓﹐如果連回原圖﹐變成令我的讀者也看到「陳大文」的樣子﹐如果有人對他評頭品足﹐會不會反而令「陳大文」覺得受到滋擾呢﹖

我想﹐也許下次遇到這情形時﹐還是自拍一張﹐然後再 photoshop﹐就不會遇到版權問題吧。

燦兄﹕我錯過了你那人像照的文章﹐到看時已經刪除啦。我知道貼別人拍的人像照牽涉更大﹐所以一直也沒有貼 過。這一篇的重點是就自己一向貼圖手法中比較踩界的部份放出來討論﹐讓自己可以更好處理這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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